去年2.2萬交通投訴 的士佔46%

【本報訊】消委會日前發表「網約車」研究報告,建議政府循序漸進立法規管網約車。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去年有四成六交通投訴涉及的士,反映市民不滿的士服務。她強調消委會的建議屬多贏方案,可增加消費者選擇,亦可讓的士業界轉型做網約車,有助促進競爭。

消委會:網約車服務增乘客選擇

黃鳳嫺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的士客量只佔全港整體交通出行人次百分之七點四,但去年約二萬二千宗交通投訴中,有四成六涉及的士,投訴內容主要包括兜路及濫收車資等,反映市民不滿的士服務已久,導致即使知道違法亦選擇乘搭網約車,「若消費者不開心,就會離棄你的服務。」

政府早前建議的專營的士只有六百輛數量,黃鳳嫺認為太少,未必能保證改善的士司機服務;反之以一千五百個牌照為起點規管網約車服務,消費者多了選擇,的士業界亦可轉型做網約車,適應乘客需求而轉變,本港又可追上外國發展步伐,屬於多贏方案。至於會否影響的士牌價,她認為政府已多年沒有增發的士牌,故影響屬未知之數。

另外,科大資訊、商業統計及營運管理學系副系主任及講座教授許佳龍於電台節目表示,可利用資訊科技,容許網約車平台實時地發配許可證給需要載客的合資格車輛及司機,並在載客完畢後收回許可證重新配發給其他車輛,此舉可有效地擴大共享汽車網絡,亦可控制每一時段內載客車輛數目,不致於完全扼殺的士營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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