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施偉賢遭追薪案押後判

【本報訊】已故前立法局主席施偉賢爵士,被指於在生時拖欠其私人秘書李嘉年兩年的薪金,涉款共數十萬元,案件由勞資審裁處轉介區院處理,並於昨日開審,施偉賢的遺產代理人缺席聆訊,法官認為本案沒有重大爭議事項,但需時審閱原告呈交的陳詞及證人供詞,故押後頒判詞。

法官指由於原告一方在開庭前已把證人供詞及書面陳詞呈交法庭,故不須原告一方在庭上覆述內容。原告的律師則笑言,施偉賢爵士在本港及司法界皆非常知名,根本毋須再向法官介紹其背景及資歷,法官表示認同。原告則出庭作證,確認他的申索內容及其供詞準確無誤,法官押後判決。據了解,施偉賢於離世前兩年病重,沒安排出糧予原告人之事宜。

案件編號:DCCJ 374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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