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警涉帶酒醉女網友到時鐘酒店強姦,事後女網友疑因姦成孕一案昨續審。女事主繼續作供,辯方在庭上讀出兩人在案發前五日的手機短訊對話,質疑她和被告在對話期間打情罵俏,曾問被告是否「採花賊」,又稱「睇吓你係咪花心蘿蔔先」。事主庭上解釋,她只當被告方是「一個打機的朋友」,雖未有抗拒被告,但亦未有接受被告的追求。
三十歲被告李偉嘉被控於去年六月十九日在九龍塘漫春天精品酒店,強姦廿八歲女事主X。辯方指稱,被告於同月十二日到X的住所打機,兩人曾發生性行為。X庭上聞言反應甚大,大聲喊「無!」、「無搞到呀!」法官一度查問X是否需要休息,X表示可繼續作供。辯方續指,X於案發時飲醉,表明不想回家,被告遂和X到酒店,而X在酒店房內的地氈上小便。X表示不記得,但承認被告在她醒來後,有告訴她小便一事,X當時覺得「好肉酸」。惟X否認被告陪同X返家後,兩人性交。
X發現自己懷孕後,向被告謊稱已報警,並索取三萬元。X昨解釋稱,被告承諾會負責墮胎費用,強調自己未有要挾被告。辯方質疑當時戶口僅有數百元的X,是否打算用該筆錢清還數萬元的卡數,直指她在案中「會唔會為咗錢呀?」X斷然否認。X作供完畢,案件於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