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情婦案 被告稱「唔記得」糾纏細節

【本報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陳文深涉嫌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盤問陳時,就陳聲稱案發時與死者糾纏的情況要求他提供更多細節,惟陳大多表示「唔記得」、「唔肯定」,更一度不耐煩稱「唔肯定每一個動作……動作好難用講嚟形容」;陳又披露他除用死者電話卡發短訊給死者友人製造她未死假象外,亦有發短訊給他自己,若果警察查到他頭上,可展示短訊顯示死者曾告知已回內地。

辯稱動作是連串非定格

被告陳文深(四十四歲)被控於一一年十月六日謀殺卅三歲女子秦嘉儀。控方昨質疑指,案發前陳向妻子稱會與秦講清楚,何以案發日仍騙妻子說與朋友吃飯而不直接說去見秦。陳稱,如說去見秦,妻子定表示一同去,他怕二女會嗌交,他當時只懂逃避,「諗住搞掂咗佢就無事」,故打算「靜靜地處理件事」,陳又說:「我處理感情嘅事一塌糊塗,一心一意諗住(處理後)以後唔需要隱瞞太太。」

控方就陳於涉案單位內與秦發生之事連番提問,包括秦的衣着、二人站立位置及秦罵他夫婦的內容等,陳均稱:「當時發生得好快,好混亂」、「唔記得」。控方問到二人在地上糾纏細節,例如秦如何踢他及兩人動作等,陳說:「我好想你哋明呢啲係一連串動作,非定格,因為係會好混亂。」又指當時怕被秦打到,無印象望過她的臉,亦不記得她說過甚麼,但肯定她沒說過救命。

未聞救命或呼吸困難聲

陳稱,好不容易才把秦雙手交叉疊於她胸前,他以單手按住她手,另一手則忘記有否壓着秦,亦忘記壓了多久、不知用了多少力,直至秦沒再動,他才放手跑進廁所,因怕秦追來打他,但他無聽到秦叫救命、呻吟聲及發出呼吸困難聲響。控方質疑為何不在開始時便躲進廁所,他解釋:「如果走到,我直頭走出街啦!」

控方要求陳於單位草圖上畫出與秦爭執位置,他在客廳及飯廳中間畫了一個大圈,控方質疑秦身軀應不會如此龐大,陳解釋不記得具體位置,只圈出大概,又指草圖比例不對。陳又指當時見秦面部及頸無表面傷勢,他檢查過秦沒呼吸及心跳,故確定秦已死。控方質疑陳當時最關心是要為秦身亡負責,才沒報警,陳則解釋當時最關心的是能否叫醒秦。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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