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到英國舉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港元事件,包括曾到英國國家重案署會見該署轄下國際貪污調查組的主管人員,要求徹查梁振英UGL事件,林卓廷透露已收到英國國家重案署的書面回覆,得悉該署將安排負責人員檢視相關資料,並研究事件是否屬於英國司法管轄範圍。
林卓廷又指,會提交進一步資料予英國國家重案署,指出梁振英當時身為戴德梁行董事,而該公司當時屬於英國上市公司,反映事件涉及英國小股東及債權人權益,以及英國上市公司的收購協議,故此相信事件屬於英國司法管轄範圍。
梁振英其後透過律師行發聲明,林卓廷作為立法會有關UGL調查委員會成員,應已收到及閱讀立法會向委員會成員發出的文件,從文件知悉梁與UGL簽署離職協議時,並非戴德梁行的董事,「此基本事實,梁振英先生以及其他有關方面在三年前已經充分說明」。
聲明又指,林卓廷罔顧立法會文件已說明及其他公開資料已披露的事實作出虛假指控,梁振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林卓廷回應梁振英的聲明時重申,自己過去所發出的聲明和信函,當中所有指控均有事實基礎,他保留進一步對梁振英的刑事投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