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引入台「環保二次袋」

不少市民購物後使用購物膠袋放置垃圾,日後本港實行垃圾徵費,屆時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家居廢物,這些購物膠袋或造成雙重浪費。環境保護署正參考台北市經驗,考慮推出「環保二次袋」,市民可以在零售商散買指定垃圾袋作購物袋,購物回家後再用作垃圾袋,「一袋兩用」以減低全港塑膠袋用量。多個環保團體歡迎新政策,更建議效法台北在二次袋上印商家宣傳商標,提高業界使用誘因。

港府最快二○一九年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徵費),屆時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裝垃圾。環保署表示,為配合此計劃,研究在售賣日常用品的連鎖零售商,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個人護理產品店等設立指定垃圾袋銷售網絡。參考台北市推行「環保二次袋」的經驗,考慮與相關銷售商磋商以指定垃圾袋同時作為塑膠購物袋之用,鼓勵市民物盡其用及減低全港塑膠袋用量。

可印商標 增使用誘因

該署又補充,二次袋的定價與指定垃圾袋定價看齊,惟因最細容量三公升的垃圾袋定價低於膠袋稅五毫,故二次袋不設三公升細袋。

台北在二○一四年推出「環保二次袋」,市民在超市及便利店可購買二次袋,當購物袋使用,回家後可轉作專用垃圾袋,棄置家居垃圾。去年更推出「環保二次袋2.0」,讓店家在二次袋上印製其商標,作為吸引業界使用的誘因。

環團促釐清收益歸誰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指出,垃圾袋變超市購物袋可方便市民使用,是減少膠袋的一個方向,但仍需釐清二次袋費用的收益歸誰,是政府還是超市,同時亦要做好防假冒工作。

至於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亦表示,二次袋不失為減少膠袋的可行方法。不過,他認為超市散賣專用垃圾袋,定價應該將現有的膠袋徵費加上,否則便會失去膠袋徵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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