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廠認利用制度漏洞:個個都係咁

【本報訊】地政總署懶理船廠亂將泊位出租,有船廠負責人直認利用制度漏洞賺錢,只要聲稱遊艇的停泊原因是維修就可以泊,一個停泊八十呎長遊艇的泊位月租約六萬元,更指毋須擔心被指違規,「個個(船廠)都係咁做」,暗寸部門「冇佢哋符」!

艇長八十呎 月租達六萬元

記者十一月初到鴨脷洲海旁道視察,發現多間船廠外水域泊有大量遊艇,佔各船廠總泊位的八成。部分遊艇以巨型布塊遮蓋,相信已擺放一段時間,部分遊艇上則有人清潔。

知情人士指,如欲租用泊位大多需由熟人介紹。記者取得一間船廠負責人電話,以租客身份致電查詢租用船隻泊位停泊遊艇,對方指可提供,遊艇愈大租金愈高,若遊艇長約八十呎,月租約六萬元,長約六十呎則約四萬元,水電及維修費另計,最快十二月初便有泊位,更說可簽訂合約列明租期及其他條款,笑言「好簡單0架咋,畫隻龜就得。」

簽約寫保養 「租上租」無王管

對於會否擔心「租上租」違規的問題,負責人大派「定心丸」:「我到時簽合約唔會寫租(泊)位,會話你擺隻艇喺度維修保養。」租金不包括維修費,單純出租船隻泊位是違規,但制度有漏洞,「話保養(遊艇)咪得囉,我出去望吓都叫保養0架嘛,呢個係漏洞嚟嘅,個個(船廠)都係咁做啦,你見有遊艇泊都係(出租)嘅。」

另外,現場一間遊艇會的職員承認,其公司已經向一間船廠租用泊位長達兩至三年,更着記者如有興趣租泊位可向有關船廠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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