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船隻由海事處的政府船隊科負責採購,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報告,批評海事處多年來因無法聘請足夠人手等原因,導致採購進度緩慢,有船隻更遲足四年仍未交付,政府因此須承擔額外的建造成本。審計署又質疑多達四成機動船及高速船已「超齡」至少一年,有船隻更七年半前已建議要替換,但結果近日仍在服役中。
審計署指截至今年八月底,海事處正管理廿五個採購項目,其中八個獲立法會撥款,但五個未能在文件述明的目標日期交付船隻,延誤時間由五個月至四年不等,政府須因此額外承擔因建造成本提升帶來的約三千三百萬元,超出核准撥款額一成四。
政府船隊現有八百四十八艘船,而一百八十七艘服役中的機動船和高速船,約四成即七十六艘已超過預計使用年限一至十二年,其中廿二艘船並無被納入海事處七月的換船計劃,即有關船隻仍要繼續使用,而海事處評估當中廿艘船的狀況後,九成沒有妥善跟進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