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帳社署亂批款社福機構無王管

本港有一百六十五間非政府社福機構,社會福利署透過整筆撥款共一百二十五億元讓機構自行調撥運用,審計署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揭發不少社福機構涉大花筒、隱瞞運作及帳目混亂等八宗罪,二十個服務單位表現欠佳,竟有十四個仍獲全額津助;有機構將行政總裁年袋一百五十七萬元的薪酬,記入服務項目下,涉在帳目上「做手腳」;有機構服務時數只達議定的四分之一。一五至一六年度,有卅一間機構錄得營運虧損共五千七百多萬元,其中十四間更連續虧損三年,八間已耗盡撥款儲備,要從自負盈虧活動等收入補貼營運資金。審計署斥社署監察不足,○八年推行整筆撥款計劃至今沒作檢討致問題叢生。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已決定跟進社署監管整筆撥款失責及政府船隻採購維修問題。

社福機構高層薪酬一直被批欠缺透明度,審計報告批評,社署沒有按時在○三年規定機構高層人員披露薪酬,最終延遲至○九至一○年度才實施,但社署亦沒有按照原意執行,可能有更多高層人員薪酬未被披露。一五至一六年度,整筆津助機構保留儲備總額四十七億元,較一一至一二年增加三成八。

用作自負盈虧活動情況普遍

審計署發現不少社福機構的帳目亦「自把自為」,機構以整筆撥款津貼自負盈虧活動情況普遍,例如用撥款分攤總辦事處經常開支,當中三間機構總辦事處在一五至一六年度,將經常開支全數一千零五十萬元至二千二百萬元記入整筆撥款服務下,有機構行政總裁一百五十七萬元年薪亦記入服務項目下。

審計署抽查十四間機構,發現一二至一七年度期間有廿個服務單位連續三年或以上福利服務表現欠佳,需向社署提交改善計劃,但服務表現持續欠佳,當中十四個單位仍獲全額津助,餘下六個據個案量獲津助。審計署探訪十一間共獲津助卅五億四千六百萬元的機構,其中五間機構五個單位三年服務表現欠佳。

審計報告揭社署監察不足,對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和綜合支援服務是按個案量發放津助,但一個提供家居照顧服務單位與社署議定護理服務時數近十六萬小時,實際卻僅三萬四千小時,不足四分之一,但機構獲社署全額津助。審計署又發現,如果按審計署每日服務使用者人數計算,以一五至一七年度撥給三個單位的津助額計算,理應可以節省一千七百萬元。

業界倡懲戒服務時數低機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已責成社署成立工作小組,就改善整筆撥款制度進行檢討。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要求機構一次披露以往年份的財務狀況,讓公眾了解過去多年機構高層的薪酬情況,監察有否濫用公帑。社福機構員工會批評,多間機構保留四十七億元儲備,顯示機構沒有善用財務提供服務,並呼籲社署應考慮懲戒服務低於議定時數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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