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國停辦OEC港府准延外傭合約

特區政府因應菲律賓政府暫停三星期審批國民「海外工作證明」(OEC)而宣布採取彈性安排,讓所有在今年底或以前約滿、不論國籍的外傭,延長合約最多至明年二月底,以減低因新聘菲傭延遲到港對有關家庭的影響。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勞工領事德拉陶端日前估計一千五百名菲傭受影響要延遲來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歡迎安排,但指不續約的外傭可能早有新工作或回鄉安排,未必肯延期工作,估計受惠家庭約數百個。

政府發言人說,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十五項,僱主可在僱傭雙方同意及在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下,修改合約延長外傭僱用期不多於一個月。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讓所有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以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傭雙方同意下修改僱傭合約,延長合約至明年二月廿八日。僱主及外傭可直接向入境處提出延長逗留申請,遞交相關僱傭合約等文件外,要簽署確認信說明延期原因及繳交一百九十元簽證費用,入境處收到申請後會按既定程序及政策處理。

滿約後轉聘菲傭亦適用

發言人續指,希望此一項彈性安排能協助受影響或有需要的家庭,特別是有照顧長者和幼兒需要的家庭,讓他們能繼續聘用現任外傭,待新菲傭在菲方恢復發出海外工作證明後履新。政府會繼續聯絡菲律賓總領事館,要求菲方盡快完成調查,恢復向本港菲傭批出海外工作證明。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新措施亦適用於打算在滿約時轉聘菲傭的家庭。勞工處發言人稱,未有統計年底前外傭合約屆滿而又有意聘請菲傭的家庭數目。

倡僱主遞交簽署信確認

容馬珊兒認為有需要遞交僱主簽署確認信,入境處更應致電僱主確認,以防止有中介公司借故安排約滿傭工留港做其他工作。由於菲方暫緩海外工作證明不影響續約菲傭,而不續約外傭可能另有新工作或回鄉發展,容馬珊兒指她們未必答應現有僱主延期工作,估計新措施可幫助的家庭不多。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僱主一向可向入境處申請約滿外傭多逗留一個月,現時政府再延長合約期,對新菲傭未到港的家庭有幫助,估計受惠家庭數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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