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拍戲 惹械劫驚魂

旺角鬧市大廈內拍攝參賽電影惹來械劫驚魂,兩演員涉藏仿製槍被捕!旺角彌敦道一幢商住大廈,前晚住客赫見有人持槍在走廊出現,以為發生劫案,通知保安員報警,警方如臨大敵,派出大批警員荷槍實彈包圍大廈搜捕,結果證實一場誤會,只是有人借用單位拍攝參加比賽電影,惟因在場檢獲六支仿製手槍,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拘捕兩名曾持槍演出的男子。

兩名被捕男子分別姓鍾(卅一歲)及姓邱(廿二歲)。據了解,鍾與友人參加了由香港藝術中心主辦,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的「賽馬會ifva Everywhere–48小時短片製作挑戰賽」,參加者需於四十八小時內,圍繞大會指定的「緊急關頭」主題,拍攝一齣八分鐘以內的短片。短片由意念、劇本、拍攝到後期製作,均需於限時內完成。比賽由本月十日晚上七時,至十二日晚上七時完成。

據悉,鍾的團隊包括有新進導演、編劇、數名大學生及部分任文職的友人,其中一名成員向母親商借彌敦道七六○號東海大廈七樓的皮革店單位作拍攝場地。前日,一行十五名男女開始拍攝,至晚上十時許,團隊移師走廊拍攝一場打劫情節,鍾與邱戴口罩及持手槍扮演匪徒,期間住客聽聞異響開門察看,驚見有持槍客,以為發生劫案,急忙通知保安員報警。

兩人涉藏仿製槍被捕

警方大為緊張,因現場是商住大廈,人流眾多,派出大批警員穿上避彈衣及手持長槍把守大廈各出入口,逐一搜查步出的人士,並封鎖鄰近街道,港鐵太子站B2出入口亦需暫時封閉,期間警員登樓展開搜捕。有住客稱,當時聽到走廊傳來警員腳步聲,氣氛相當緊張。警員搜至七樓一單位,發現正在拍攝電影,經調查後,相信因此引起誤會。警員在現場搜查,發現兩支氣槍及四支手槍形打火機,由於鍾及邱曾用以拍攝,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拘捕,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至昨午兩人獲准保釋,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主辦比賽的香港藝術中心發言人表示,被捕者是比賽參加者,事件詳情仍在了解中,比賽無受影響。

須先向警方申許可證

根據警方指引,任何人士如欲在拍攝外景時使用或處理改裝槍械及空彈,必須至少在擬拍攝前十個工作天向警察牌照課申請豁免許可證及有限度管有牌照,以管制有關改裝槍械及空彈的使用及運送。同時每次拍外景均需取得警察公共關係科發出的拍攝准許書,才可使用改裝槍械及空彈。另外,申請人須在擬拍攝前的三個工作天向警方遞交特定申請表,列明每個場景的細節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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