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目前有百分之二點六的人口吸食電子煙,未算普遍,但電子煙專門店愈開愈多,估計超過二十間。Oscar一年半年在港開設電子煙專門店,在面對當局草擬立法全面打擊電子煙下,今年九月剛開了第三間分店,坦言是「搏一鋪」。即使事與願違,他亦有兩手準備,打算將業務北移深圳發展。
Oscar認為港人一向愛跟潮流走,相信電子煙的新潮流有可為,他花了六位數字積蓄開店賣電子煙。由於煙草產品不能進行推銷,起步時客源不多,主要靠熟客介紹。生意最近漸上軌道,每個月營業額都有上升。他坦言擔心港府立法禁絕電子煙,「投資咗咁多錢,都唔想白費心血咩都冇晒。」
他透露已有後備計劃,「依家喺內地已經有做開電子煙批發,上面人口多,電子煙文化又好啲,仲每年定期有電子煙商嘅展覽,政府態度都比較開放」,屆時或將香港業務一併北移內地,摒棄香港市場,但坦言始終不想去到這一步。
他又指港府遲遲不規管電子煙,但為了行業健康發展,業界組成電子煙協會並設立證書制度,作為行業自我規管,現有十多間電子煙店舖獲頒證書,證明店內出售的產品不含尼古丁、不會售賣予未成年人士等等。但他承認散賣電子煙的格仔舖及網售較難規管,「始終冇人睇住啲產品係咪唔會賣畀未成年人。」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於一四至一七年七月期間,共接獲五十七宗電子煙的投訴,並化驗電子煙有否含尼古丁一百六十二次,當中兩宗證實涉及非法銷售未經註冊含尼古丁電子煙而被定罪,其中一宗定罪個案涉及網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