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為何提出香港全面管治權問題?根本原因在於,我國已進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歷史階段,香港已被「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一國兩制事業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新的政治定位」,中央要求香港「緊緊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契機,積極融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
一個「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一個「新的政治定位」,一個「融入民族復興進程」,這三條就是中央對香港提出全面管治權的強實理由,這些理由又是出自於中國四十年來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成就之變局。局勢變了,治國方略就一定要順勢而變,要引領發展而變。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本來已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設計中、在香港《基本法》中,時下不過根據變局和形勢的需要明確「跳脫」出來,提綱挈領也。
四十年前,中央制訂「一國兩制」方針解決香港回歸問題時,中國正在推行改革開放、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路,這一方針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涵。從當年的實際情況出發,香港並不在「國家治理體系」範圍內,而是用「一國兩制」作出區隔,以保障香港的特殊性對改革開放作出特殊重要的貢獻。
四十年來,中港內外、國際局勢大變,中港關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又要適應新時代的發展,香港就要「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這是整個治國理政的需要,也是「總體國家安全」的需要。形勢之變、需要之殷,「一國兩制」事業就在國家全局工作中有了新的定位,香港進入了國家發展一盤棋,「一國兩制」定位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大歷史進程中,融合在中華民族復興的歷史進程中,不可再有「隔閡」,為此中央全面管治權就成了香港工作的基本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