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再次就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向高等法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港府容許內地人員於高鐵西九龍總站執法,屬於放棄行政管轄權,有關做法違反香港《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港府行政失當及違反《基本法》第二條。
郭卓堅非首次就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上次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於七月下旬出爐後,郭卓堅隨後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質疑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方案,最終高院駁回其申請,並指一地兩檢方案仍要經過「三步走」才可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