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梁振英之後,曾俊華亦捲入離職後工作無申報的風波。他被指出任港大客席教授、商台嘉賓主持及港台電視節目主持而沒有向相關委員會徵詢意見,又因事後堅持不提供資料而被港府公開炮轟。事實再次證明,高官利益申報制度連擺設都不如,當事人根本不當一回事,遑論靠此制度防止利益衝突。
平情而論,曾俊華的工作除了自稱不受薪外,性質亦頗公開透明,筆者約略聽過其商台節目,都是播放英文老歌和風花雪月為主,沒有涉及任何政治議題,至於港大教職則已獲港府接納,單看牌面,梁振英出任兩間公司的董事而沒有主動申報,更有瓜田李下之嫌。但誠如政務司司長所言,梁在事後即時補鑊,交齊資料,態度合作,反而曾諸多抗拒,予人故意不合作之感,被港府「重點招待」,可謂咎由自取。
如今最大的問題是,申報制度猶如無牙老虎,不遵守亦沒有後果,而且類似問題不是過氣官員獨有,現任官員的利益申報制度亦一直十分寬鬆,公眾難以監察,單是防止特首利益衝突的條文至今一片空白,已可見一斑。尤其這已是兩朝之前提出的,連林鄭都上場了,依然沒有寸進,令人失望。當然,這也沒有甚麼好奇怪的,規管現任或過氣官員即是自己搞自己,港產官僚不作為也就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