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以美國作例子,指喺美國議會內,「Sergeant of arms(正名為Sergeant at arms,議會警衞)」能夠用手銬將唔在席嘅議員帶回立法會,又話香港呢班議員要搞破壞嘅話,就要正式處理好佢。
點名鬧許智峯乞人憎
佢明言唔能夠容忍拉布行為,會考慮「出招」,要「小懲大戒」,更點名炮轟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嘅民主黨許智峯當時是「搞搞震」,又形容許智峯喺要求點算人數後,自己走出會議廳嘅行為係「乞人憎」,批評許智峯行為不檢,陷立法會不義,令立法會聲譽受損,係不道德、無誠信,要記大過,「可以郁下佢都得喎」,例如動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