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申覆核須交十萬擔保金

【本報訊】近年司法覆核個案持續增加,為了杜絕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浪費大量法庭資源,新成立的民間團體「公法里程」提出涉及司法覆核改革的八項建議,包括申請人提交覆核許可申請時須提交十萬元擔保金,另可參照競爭事務審裁處的模式,成立司法覆核特別審裁處負責處理有關覆核個案等。

免遭濫用 冀善用法庭資源

民間團體「公法里程」由律師劉嘉華、中西區區議員陳財喜等人組成,劉嘉華指出,回顧近年的司法覆核案件,舉例指「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曾提出大批覆核個案,但最終只有零星個案覆核勝訴,反映現時司法覆核制度仍有很多改善空間,他透露稍後會把今次建議提交律政司、司法機構等,希望日後更好善用法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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