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案,其中九名被捕人士涉嫌掟磚和破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和刑事毀壞等共逾十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但在控方結案陳詞期間發生一段小插曲。主審法官郭偉健在聽取陳詞時突捏鼻樑數分鐘,繼而抽紙巾掩鼻,狀似不適,主控官見狀隨即停止陳詞,詢問郭官是否要休息,郭官笑言「流鼻血啫,唔緊要嘅」,仍然照舊審案。
另外,本案首被告莫嘉濤和第七被告鄧敬宗昨分別遲到應訊,令審訊需延遲半小時始開庭。莫向郭官解釋因「唔知醒」而遲到,鄧則稱「今朝唔係好知要上法庭」。郭官反問:「你唔記住啲日子(口架)咩?你希望我撤銷你保釋?」鄧才慌忙道歉,郭官亦不再追究。
主控官梁卓然昨陳詞指,案發現場即旺角彌敦道和山東街一帶,至少有卅人集結展示實力,明顯與警方對立,部分人向警方掟雜物,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已構成暴動,即使當中有人沒有掟雜物,但若有份推進,也是參與暴動。控方指出,法官除可自行對比現場照片和影片、錄影會面片段等證據外,亦可接納負責拘捕的警員證供,以確定被告有否參與暴動。
案中原有十一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濤、李倩怡(女)、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年屆十七至七十歲,其中李倩怡棄保潛逃至台灣,吳挺愷已承認一項暴動罪,正保釋候判。莫嘉濤早前則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其餘控罪,與其他九名不認罪的被告一同受審。郭官已安排本案於明年一月十六日裁決,屆時將頒發書面判詞。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