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金融經紀的男子去年三月中在中區警署外,涉嫌阻止《東方日報》記者採訪拍攝,又疑恐嚇記者,指已將記者「點相」及會斬記者報復等,事件最終交警方處理。被捕男子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進行審前覆核,他表示不認罪。裁判官將案定於十一月二十日開審,預計審訊一天,押後期間被告續准以一千元保釋候審。
廿五歲被告陳冠傑,被控在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中環中港道二號的中區警署外,威脅會使一名《東方日報》男記者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對方受驚。另外,控辯昨經過商討後,控方表示將會傳召一名證人作供,而被告則沒有警誡供詞,預計審訊需時一天。
案件編號:ESCC 218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