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偷拍裙底春判社服

【本報訊】廿歲大學男生在超巿內見到卅歲人妻,聲稱因一時性衝動,尾隨女方並以手機偷拍她裙底,女方擺脫不果,急傳手機短訊向丈夫求救,丈夫上前營救時目擊男生再次偷拍其妻,當場捉住男生手臂並報警,警員在男生手機內另外發現逾五十張不同女子的裙底春光照。涉案被告李俊皓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及不誠實取用電腦兩罪,裁判官昨判刑時,考慮被告初犯、背景良好,判他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求情稱後悔 願回饋社會

被告報稱大學二年級生,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對犯案非常後悔,並向X道歉;被告亦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以回饋社會。裁判官指,今次控罪性質嚴重,法庭有責任保護女性,免受偷拍滋擾,本案理應判監。惟考慮被告認罪及初犯,相信被告已得到教訓,故判予社服令。

案情指,今年五月十六日,女事主X在大圍的超巿內購物,期間發現被告不斷尾隨她,X擺脫不果,回頭查看時更發現被告微微蹲下,用手機偷拍她裙底。X大驚遂發短訊向丈夫求救,數分鐘後,丈夫抵達現場並監視被告的舉動,見被告再次偷拍X裙底,遂上前捉緊被告手臂,然後報警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偷拍X是出於性衝動,至於他手機內的其他女性裙底照,被告稱部分在同月二日於九龍塘一帶偷拍,其餘相片於同月十日在廣州偷拍。

案件編號:STCC 2598/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