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八歲夜歸女編劇在深水埗一大廈梯間疑遭南亞漢強姦並偷去手機,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控以強姦和盜竊兩罪,他昨日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提出保釋申請,但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女事主雖在認人手續中未能認出被告,但警方拘捕被告時尋獲女事主的物品,故駁回保釋申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五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等候法證檢驗,期間被告還押由懲教處看管。
巴籍被告Shahid Imran-younas(三十五歲)報稱無業及居無定所,他持有香港身份證;控罪指他於今年九月十五日,在深水埗一大廈地下的後樓梯,強姦女子X,以及盜去X一部價值五千元的蘋果手提電話。被告昨日應訊時眼神茫然,傳譯員向他宣讀控罪後,他雙手合十,點頭表示明白。
控方透露,被告當晚尾隨X進入涉案大廈,並以英語向X索取香煙,X感驚慌,遂將香煙和打火機交給他,豈料他突然將X推向後樓梯,迫令X口交並強姦X,期間被告並沒有使用安全套,X亦因害怕而不敢呼救。
被告犯案後順手拿走X掙扎時掉在地上的手機,X回家後報警。警方事後翻閱附近閉路電視和車輛攝錄機的片段,鎖定被告身份後將他拘捕,並從他身上搜出X的手機,又在其住所尋回X的打火機等物。X其後獲安排出席認人手續,但未能認出被告。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五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 46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