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遊買手信 慎防誤帶違禁品

【本報訊】港人外遊買手信回港時,要小心瀕危物種的進出口或受管制或禁止。海關助理關長(邊境及港口)何珮珊指,有時市民以為是普通旅遊紀念品的東西或屬禁運物種,如蘭花、仙人掌等;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自然護理)陳堅峰建議市民先查核清楚有關紀念品是否受法例規管,才決定是否帶返香港,以免誤墮法網。

魚子醬限帶 部分花旗參不可郵寄

陳堅峰指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為瀕危的物種有逾三萬五千種,市民難全數知悉哪種受規管,而不同地區管制亦有不同,舉例魚子醬少過某分量可以攜帶、超過就不可以;部分花旗參可當手提行李帶入境,但郵寄則不可以,而鱷魚有不同品種,難籠統地講明哪些鱷魚肉可攜帶入境。

事實上,按《公約》及本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特定物種如是個人財物或旅遊紀念品,如符合某些條件,舉例屬非商業目的、個人擁有、進口時是攜帶著或在行李內等,可獲豁免申領許可證,但豁免又不適用於活生動物、大熊貓及犀牛,部分物種則受數量限制,亦需要是來源或出口地無相關管制等。至於檢獲瀕危物種如何處理,陳指會作適當考慮,處理方式包括交予大學進行科研、交中、小學等進行通識教育,亦會作保育及捐贈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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