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允芝轟港獨潮 濫用自由挑戰法律底線

近日多間大學分別出現港獨及奚落死難者的橫額及標語,十間大學校長前日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有人濫用言論自由,強調大學不支持港獨。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認為,所有自由和權利必須有規範和界線,否則不是值得崇尚的價值,又認為部分人把說話說得最盡、最刻薄,以挑戰國家主權,不斷測試法律的底線,藉以證明自己享有的自由,是很幼稚的做法。有行政會議成員亦指,不應姑息港獨言論,否則「慈母多敗兒」。

宣獨涉觸犯《刑事罪行條例》

譚允芝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展示港獨標語或橫額,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她解釋,該條例有界定煽動行為性質,但無臚列行為,是一條比較含糊和古舊的法例,有多種不清楚的地方,而律政司從無引用過這條例去檢控任何人,難以憑空想像是否違法,但認為不應測試法律底線,強調當展示標語至煽動的程度,確實有被檢控的危險,而且社會整體亦要為此付出代價。她又對大學生不是追求知識,感到很可惜。

她又指,香港比較有持平態度的人,包括她自己亦不想看到學生領袖入獄,但她絕不認同有指大律師公會「親共」等情緒化的說法。被問到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示威者,在原審法庭和上訴庭的判決出現不同,譚允芝認為只是判斷問題,又指上訴庭的判決已證明律政司當初覆核刑期的決定正確,惟現時社會反而要求作出正確決定的人去解釋,是對錯焦點,她冀反對覆核刑期人士反思是否失去判斷力。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出席同一節目時指,港獨思潮直接影響一國兩制,故不應姑息港獨言論,否則「慈母多敗兒」。他指與港獨最相關的法例應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的煽動罪,若言論或標語涉及暴力及犯法推動港獨,應列作觸犯刑事法例。他建議政府可對有關法例作適量修改,如立法授權讓業權及管理權持有人在公眾地方,可移走相關港獨標語,否則授權執法人員執行移除。

政府:港獨議題絕無空間討論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認為,大部分市民並不認同港獨,不相信港獨在港有出路,而多間大學已清楚表明不同意港獨,做法已取得平衡,不需強硬遏止,又認為張貼港獨宣傳品的人,只是尋求大眾注意力。對於修改法例,胡認為,若事情牽涉到暴力行為,現時亦有法律處理,不應將事件「上綱上線」處理,社會應回歸理性討論。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強調,港獨完全違反《基本法》,並挑戰國家主權,故港獨議題絕無空間討論,重申港人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亦有局限及底線,不應以此鑽空子宣揚港獨。他希望校園掛港獨物品事件能妥善處理,且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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