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皮昏迷案 或腎上腺素當麻醉藥

【本報訊】尖沙咀樓上美容中心女子拉面皮昏迷事件,初步懷疑涉及「打錯針」,女事主光顧由胞妹開設的美容院,由胞妹及雙程證美容師「操刀」,過程中她疑被注射腎上腺素後昏迷,急送醫院搶救,一度危殆,經一日治療後,昨日情況好轉,已恢復知覺,警方事後拘捕女負責人及美容師,兩人仍被扣查。警方正與衞生署循多方向調查,包括是否誤以腎上腺素當作麻醉藥,抑或錯用針藥,亦追查美容中心以往曾否進行相關美容療程。

事主復知覺 情況仍嚴重

美容昏迷女子姓葉(五十五歲),育有數名子女,部分已成家立室,數年前榮升外婆,經常在社交網Facebook分享弄孫為樂的照片。涉事美容中心在柯士甸道一○六號耀基大廈樓上一單位,負責人是女事主五十歲胞妹,據稱女事主曾「幫襯」,前日再上門接受拉面皮美容療程。昨午十二時許,女事主的丈夫、子女及父親等親人到醫院探病,她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其情況已由危殆轉為嚴重,故安心不已。

負責案件的油尖警區重案組探員亦到病房了解,雖然女事主已恢復知覺,但不適宜錄取口供。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時,女事主由女負責人及持雙程證姓葉(卅三歲)內地女美容師進行療程,有人為女事主注射針藥,未幾陷入昏迷,警方接報召救護車將她送院救治,相信她曾注射腎上腺素,警方需進一步調查過程中是否有人誤將其當作麻醉藥,亦不排除有人用錯藥出事。

衞生署事後派出高級醫生及藥劑師協助警方調查,雖然療程無包含開刀手術,但仍需由合資格人士進行,該美容院屬無牌經營,女負責人及美容師俱無醫生執業資格,警方在場檢走十四支懷疑第一部毒藥,將化驗其成分。女負責人與美容師同涉嫌違反《醫生註冊條例》及「管有及使用第一部毒藥」被捕,美容師亦涉違反逗留條件,兩人昨仍被扣查。警方同時亦會調查美容中心以往曾否進行相關美容療程,以及藥物來源及用量等。

須由醫生處方及注射

急症科專科醫生司徒敬豪指出,常用的麻醉藥及腎上腺素均屬第一部毒藥,需醫生處方才可管有,注射程序只應由醫生施行,美容師無相關權力,除非是在「美容醫務所」由具醫生資格人士負責。當進行面部開刀手術時,會為病人注射麻醉藥,有時亦會用小量腎上腺素,減少麻醉藥劑量,有令血管收縮效果,令傷口減少流血。

司徒醫生指出,麻醉藥及腎上腺素均需稀釋使用,分量及位置必須準確,將兩種藥物混淆後果嚴重,過量麻醉藥可引致低血壓和呼吸困難,過量腎上腺素可引致心律失常和血壓飆升。對於混淆藥物的可能性,他指由於在內地購買的藥物大多只有中文字,倘不熟悉有機會用錯。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指出,近年內地美容師違例來港工作情況有嚴重化趨勢,以致美容事故頻生,令行業形象受損,當局應設立美容師註冊及登記制度,十多年來業界多次向政府反映意見,惟政府一直「歎慢板」,應為接二連三美容事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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