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疑私吞6.5萬印花稅 師爺遭入稟索償

【本報訊】律師行「師爺」涉嫌於去年受託為一名客戶繳付物業印花稅時監守自盜,有關客戶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該「師爺」、他於事發時所屬律師行及律師行負責人追討申索上限的五萬元,案件押後至十月卅一日再訊。

追討5萬 餘額放棄

申索人冼成俊;被告人分別是律師樓負責人鄭振忠、「師爺」莊鴻石及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入稟狀指稱,申索人於去年委託被告人莊鴻石及其任職之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處理其買樓事宜,但莊及律師行涉嫌監守自盜,沒有替申索人繳付物業印花稅共六萬五千元,申索人已報警求助。因申索人須額外再繳付物業印花稅,故向莊及律師行申索。

入稟狀續指,由於律師行之負責人鄭振忠曾向申索人表明不會賠償該六萬五千元,故申索人亦要求鄭賠償。申索人指他在事件中損失共六萬五千元,但現只追討五萬元,餘額放棄。

案件編號:SCTC 2977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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