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錦釗案再申押後 辯方不滿

【本報訊】曾經坐監及破產的前「豪宅大王」秦錦釗,去年被控串謀其他人士走私貨物回內地及洗黑錢近卅三億元,律政司早前已多次代表控方申請押後,以便前往內地取證,都獲得批准。案件昨再於區院提訊時,律政司再以同一理由申請押後,辯方投訴律政司拖延及沒有交代原因,法官葉佐文卻質疑辯方指控他偏袒律政司,最後批准把案件押後至十月十六日再訊。

控方指直至前日仍與內地法院就安排證人出庭取證事宜溝通,但仍未能安排證人出庭,故向法庭申請押後六星期。辯方律師質疑控方已多次延誤,更曾無交代原因通知取消聆訊。控方回應指就安排內地證人一事,需依靠內地作安排。辯方卻質疑控方僅表示「不知」便獲法官接納,但法官對辯方卻多番提問。

反被官指有藐視法庭之嫌

法官聽罷即指律政司亦是受制於內地,質疑辯方是否指控他偏袒控方,認為辯方指控有藐視法庭之嫌。法官又指辯方有責任向控方提問。辯方最後澄清並非批評,沒有指控法庭的意思。法官終把案件押後,待處理到內地取證事宜。

六名被告秦錦釗、陳潔貞、林雅茵、秦礎成、侯宗慈及傅朝華(卅九至五十七歲),被控在一○至一二年間串謀走私及串謀洗黑錢兩罪。

案件編號:DCCC 9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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