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國歌不專心憂違法 田北辰促釐清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歌法》草案,加強侮辱國歌的罰則,並規範奏唱的場合,又建議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形容,草案是魔鬼在細節,舉例若唱國歌時不專心,或非看着五星旗,或普通話發音有問題等,可能會被界定為對國歌不尊重,因而犯法,認為類似細節需要釐清,直言不專心不代表不尊重。

田北辰續指,《國歌法》是新約束,須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而且在立法時討論相關行為的字眼,以說清楚實施時會如何演繹有關法例。他又指在唱國歌時應當莊重,但非黑白之分,是包含着不同行為以表達尊重。問及在球賽唱國歌時,是否需預備大量執法人員,田認為是有需要,在本地立法時,大眾亦要討論若觀眾在唱國歌期間沒有跟着唱,是否會觸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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