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本土派搬龍門求特權

立法會三年前審議新界東北撥款,遭大批示威者包圍、衝擊抗議,事後警方只拉了十三人,眾人早前被判社服令,經刑期上訴後才改判入獄八至十三個月。裁決一出,這批本土派便撕爛了尊重法治的假面具,搞集會、開記招,一再批評法庭打壓集會自由。原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是廢話,這班示威常客要的是法律面前特權永享。

十三人被加刑,與他們當年的暴行有關。回帶一四年六月,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經過多番拉布終有望進入表決程序,示威者卻以暴力強衝立法會大樓,圖阻撓會議,部分人搬警方布防的鐵馬撞門,又以竹枝、硬物撬玻璃門,警方出動機動部隊、防暴警察及胡椒噴霧仍不能平息衝擊,最終立會會議腰斬,大樓被毀得滿目瘡痍。這種聚眾挑釁及暴力破壞立法機關的行為,不需要人埋單嗎?

本土派近日舉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批評裁決,香港眾志的羅冠聰表示,裁決打壓了港人的集會自由,恐以後「輕至推撞及輕微衝突,都會被視為有暴力成分的集會」,這明顯是睜眼說瞎話。試問,本港每天都有示威、陳情、抗議,有多少被指為暴力成分集會?若有關活動都出動打、砸、衝、強佔議事機關,立法會和香港還能有序運作嗎?

最無恥的是,法庭只是按量刑準則作出裁決,便被戴上「打壓××自由」的帽子。而公民黨楊岳橋等人更不惜打父母牌、精英牌,指法庭將有社會責任、非為個人利益而抗爭的青年施以重懲,不利香港發展。這種說詞擺明是歪理,精英便能無視法律、學子便可無視警方的警告,甚至聚眾便能衝擊社會秩序,若真如此,那便無法無天了。

法律面前應是人人平等,但本土派卻搬盡龍門,為政治惡行者求特權,要香港法律退幾步,其心實在可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