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羅5年內禁選立會區會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淪為階下囚,法例規定,如在香港或任何地方因任何罪行被判監三個月或以上,五年內都會被禁止參與任何公共選舉。換言之,曾表態有意參選的黃之鋒及羅冠聰則無法參與可能於明年初舉行的立法會補選、一九年區議會換屆選舉,以及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要等待二三年區議會換屆選舉才有機會參選,政治生涯隨時「玩完」。

根據《立法會條例》及《區議會條例》,任何人在選舉提名當日或選舉當日正因服刑而受監禁,又或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判處監禁超過三個月,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於判監後五年內,都會喪失在選舉中被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

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進行期間,由於法例規定候選人需年滿廿一歲,一九九六年十月出生的黃之鋒因「未夠秤」而未能參選。黃之鋒一度就參選立法會的年齡限制申請司法覆核,惟法院最後決定不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黃之鋒無緣參加該次選舉,而同屬香港眾志的羅冠聰則補上參選,最終以廿三歲之齡在香港島當選,成為最年輕立法會議員。

下次參選六年後 政治氛圍大不同

不過,羅冠聰與社民連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早前被高院裁定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連同較早前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議席出缺,立法會現時有六個議席懸空,政圈預料最快明年初會進行補選。原本黃之鋒可以「冷手執個熱煎堆」參加補選,代替羅冠聰進身立法會,惟他及羅冠聰均被判囚超過三個月,根據法例規定,五年內都會被禁止參與任何公共選舉,即二人無法參與一九年區議會換屆選舉及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由此推算,黃之鋒、羅冠聰最快要六年後,即二三年區選及緊隨其後的二四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才能參選,屆時黃之鋒已經廿七歲,而羅冠聰更是三十歲,加上事隔多年,政治氛圍亦可能與現時大有不同,「政治一日都嫌長」,黃、羅二人的政治生涯隨時因今次入獄而「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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