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揭露本港的慈善團體監管制度出現漏洞,包括亂收及亂用捐款,濫用政府資助及違反批地條款等。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經過多次公開聆訊後,昨日就有關規管籌款活動的部分發表報告,對政府監管慈善團體不力,以及遲遲未有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相關建議表示極度關注和不滿。
報告指出,法改會多年前已就提高慈善團體的透明度和問責性提出十八項修例建議,惟民政事務局以社會未達共識為由一直沒有落實,帳委會認為有關情況不可接受,促請民政局盡快就法改會建議作出實質回應。
報告又對政府未有對慈善籌款活動作出有限度監察表示極度關注,批評政府未能積極主動地回應近年慈善捐款金額大增和捐款方式急速發展等情況。而不同政府部門之間,包括社署、食環署及地政署在處理籌款活動牌照申請時缺乏協調,又未有針對違規個案有效執法,帳委會亦表示關注和失望,促請當局就不同類型的籌款活動,制訂政策和加強監管,提高問責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