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歐盟上月底裁定谷歌(Google)公司濫用在互聯網搜尋引擎市場的主導地位,將旗下購物價格比較服務列於最優先位置,違反歐盟的《反壟斷法》及處以巨額罰款。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於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本港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參考有關案例,調查谷歌在香港有否作出同類行為及違反《競爭條例》。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昨日表示,對於谷歌是否操控互聯網搜查結果,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有不同的看法,競委會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但當局不會評論競委會應否或是否正在調查某一個案。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質疑歐盟的裁決旨在打擊美國企業,多於保障消費者權益,認為競委會應針對圍標等真正的反競爭行為,而並非一些競爭力高的服務。
謝偉俊則指,如消費者「似我咁白癡」,未必分辨到谷歌顯示的是搜尋內容還是「賣緊產品」,要求當局採取措施協助消費者。
楊偉雄表示,互聯網上有多種搜尋引擎,由本地或內地研發的都有,未有出現壟斷情況,但競委會如收到投訴會跟進。他鼓勵市民網上消費時要多看資訊及留意服務條款,認為本港已有足夠法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