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名男子在去年大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亂中,涉嫌掟磚和毀壞警車,被控以暴動等共十四項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警司陳偉基(案發時為署理警司)早前在審訊時作供,指遭人以磚掟傷左手,事後被判定為百分之一的永久傷殘,惟醫療報告卻指陳的左手因跌下而受傷。控方遂傳召撰寫報告的瑪嘉烈醫院醫生謝采豐作供。
謝指,醫院的內部紀錄和醫療報告都指,陳的左手因跌下而受傷,而資料來源都是陳所稱。謝又指,陳的傷勢和跌下受傷脗合,但不能百分之一百肯定其左手的傷勢是跌倒引致。謝已記不起陳當時怎樣形容自已跌下受傷。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