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定發展商在售樓處設「消耗表」,以指定格式顯示樓盤最新售賣情況。但消費者委員會發現由發展商職員及地產代理自製的「消耗表」物業資料出錯,如將「一房連儲物室」單位當作「兩房」單位、個別單位售價五百四十三萬元錯寫為五千四百卅三萬元,甚至列錯單位售價,每單位「被減價」八十萬元。消委會指「消耗表」資料出錯影響買家格價及置業決定。
根據條例,即使該人沒任何意圖但列出錯誤資訊,已可被罰款五十萬至一百萬元;如被發現刻意誤導,最高罰款高達五百萬元及判監七年。
消委會今年首五個月接獲廿六宗有關一手樓盤的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三成。該會於二○一五年十一月至今年三月期間派員喬裝準買家視察九個售樓處,發現有發展商將不同時間更新的消耗表釘裝一起,資訊雜亂,促業界改善披露範圍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