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區議會選舉中敗選的本土派候選人沈泰鋒,因未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廉政公署起訴。案件昨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十四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廉署早前接獲選舉事務處轉介個案,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於案發時是二○一五年區議會選舉九龍城區土瓜灣北選區的候選人,他報稱是獨立候選人,但有報道指他是「青年新政」成員,被告於該選舉中落敗。控罪指,被告於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身為一五年區議會選舉土瓜灣北選區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案件編號:KTCC 116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