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地可換船灣堆填地

【本報訊】生態價值僅次米埔的沙螺洞,發展和保育計劃拉鋸十年終露曙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同意,以大埔船灣的已修復堆填區的一幅土地,換取沙螺洞發展有限公司向政府交還沙螺洞所屬私人土地,作為非原址換地。漁農自然護理署會探討委任合適的非政府機構在沙螺洞推行保育管理計劃。而發展公司需按大埔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現有的土地用途地帶的規定,在船灣堆填區推行私營高爾夫球場的發展項目。政府建議換地契約年期為五十年,並須補十足市值地價。

強調非原址換地屬獨特安排

政府發言人表示,會繼續與發展公司商討細節安排,並會向大埔區議會匯報進展。在完成相關的商討後,政府將會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尋求正式批准是項非原址換地的相關基本條款與條件。政府強調是項非原址換地建議是一個非常獨特、特殊和個別方式的安排。漁護署會探討委任合適的非政府機構推行保育管理計劃,並與當地持份者協作,提供適切的設施和服務供公眾享用及教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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