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九成存安全隱憂 僅三間執番正

去年六月的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導致兩名消防人員英勇殉職;事隔一年,全港八百八十五間迷你倉大部分仍存有安全隱患,而消防處繼續歎慢板,雖向其中九成發出近五千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遵辦者不足百分之五,檢控宗數更是「零」,而「執正」的迷你倉更只得三間。至於早前說好的立例發牌規管,更指要觀察執法成效再考慮是否發牌,相信整頓迷你倉遙遙無期。

消防處昨聯同多個部門召開記者會,講述迷你倉火警一周年的執法情況,截至本年六月處方已巡查全港八百八十五間迷你倉,並向其中七百六十四間,發出四千九百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改善相關設施。惟暫時僅二百卅九張獲遵辦,不足百分之五,檢控宗數則更為零;他透露有個別營運者無積極改善消除火警隱患,處方短期內將檢控相關負責人。

擬接受業界物料替代方案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課)許偉明指,不少迷你倉主要違反五項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缺乏逃生出口及方向指示牌,部分倉門門鎖不符合規定甚至安裝多於一把鎖,發生事故時租戶逃生困難。他又指,有迷你倉未受消防喉轆全面覆蓋,窗口遭物品阻塞及不符合比例,而倉內通道過窄及天花板與物品過於接近,亦被處方勒令盡快糾正。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消防安全)徐文良表示,處方對迷你倉安全並無作出讓步,強調處方的「要求切適」,二點四米分隔區等防火規定是參考國際標準,目前僅得三間根據指示改建,亦有一間新迷你倉就此規定裝修,但有五十三間迷你倉基於商業決定結束營業。他指業界有向處方提交替代方案,即以可耐火三十分鐘的物料代替分隔區的規定,又承認大部分迷你倉均會使用替代方案,他指只要方案達到安全水平及符合要求,處方將開放態度及考慮接受。

至於會否規定迷你倉遵辦通知書設限期,徐沒明確表示,只指營運者需時改善倉內設計及搬遷租戶物品,若營運者顯示出積極的改善態度,處方會給予延遲遵辦的期限。至於立例發牌規管,徐指要視乎執法成效再研究需否發牌,未來會與政策局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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