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九名涉嫌搞手,包括三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被控作出及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日首次轉到區域法院提堂,九名被告亦須步入犯人欄內應訊。案件本原定昨日進行答辯,但辯方以需時審閱文件及控方未提交所有傳譯本為由,要求押後答辯,獲法庭批准,將案押後至九月十九日,九名被告暫定屆時就控罪答辯。
涉案八男一女被告,分別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五十二歲)、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五十八歲)、牧師朱耀明(七十三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四十五歲)、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四十七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廿二歲)及鍾耀華(廿四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廿八歲)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六十一歲)。
代表「佔中三子」的律師昨指,被告未準備好答辯,且上月中才收到大量文件及證人供詞,需時預備,要求現時答辯是對被告不公。控方則表明反對,指現時僅欠六份文件待翻譯,且根據案例應先進行答辯。法官認為此案控罪複雜,而且若被告最終認罪但又非第一時間認罪,可能影響到他們不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最終批准押後答辯。
法官另留意到本案只有九名被告,關注是否佔領行動中首批被控與公眾秩序相關罪行的人;控方指,在佔領中約有千人被捕,部分涉襲擊等罪的案件已處理,故未肯定九人是否首批面對此類罪行人士。法官亦質疑眾被告面對的控罪是否有重疊,例如佔中三子的控罪,控方是否以同一案情作三次控告。控方則指,三罪本身涉及的行為有所不同,法官着控方就此再預備書面陳詞。
九名被告中,「佔中三子」各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三人另跟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再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黃浩銘獨自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案件編號:DCCC 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