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猥褻15歲仔 男化妝師判社服

【本報訊】有碩士學歷的廿七歲男化妝師透過社交網站結織十五歲男童後,以三百多元利誘對方進行性交易,兩人於本年一月廿七日在化妝師的天水圍嘉湖山莊住所內,互替對方手淫,他並為男童口交。男童父親事後看到二人的手機短訊對話而揭發事件。涉案被告馬浩賢早前承認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指被告未有精神和心理問題,事發後有悔意並獲家人支持,辯方並透露被告有三次拍拖經驗。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的多份報告,均對他的評價正面,指本案屬單一事件,而被告重犯機會不高,最終接受報告的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WKCC 23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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