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大幅調高受重建項目影響的租戶特惠金,以紓減重建阻力,這是市建局成立十五年來,首次調高租戶特惠金。市建局董事會昨通過即時生效的優化政策,住宅物業租客特惠金由原來相等於應課差餉租值三點五倍,調高至首個一萬元的應課差餉租值以九倍計算,一人及家庭最低特惠金金額增加逾倍;商戶租金營商特惠津貼亦由七萬至五十萬元,大幅增至十一萬至七十萬元,以協助小商戶重新營運。
市建局收購及遷置總監黃偉權指,優化政策昨日起生效,即未來新公布項目及已公布但尚未遷出的租戶,一同受惠。有關政策自二○○二年市建局成立以來起未有檢討,而差估署私人住宅A類指數的差餉升幅已達超過百分之一百三十,市建局認為有需要為租客作出調整,至於財政負擔方面,他承認會有所增加,但市建局可應付。
現時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合資格住宅物業租客,可獲得安置或相等於應課差餉租值三點五倍特惠金;新政策下,首個一萬元的應課差餉租值以九倍計算,第二個一萬元特惠金以八倍計算,餘此類推。市建局亦為合資格的住宅租客設立最低特惠金,一人租客由現時可獲最少七萬元,倍增至十六萬元;二人或以上家庭由最少八萬元增加至十八萬元,額外增加金額達十萬元。為協助小商戶重新經營,非住宅租客營商特惠津貼同樣大幅增加,由現時最低七萬元和最高五十萬元,增至最低十一萬元和最高七十萬元。
新措施亦包括市建局收購物業前被業主迫遷的住宅及非住宅租客,現時被迫遷的住宅租客在「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下,可獲應課差餉租值三倍金額,或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可獲公屋安置。優化政策下,他們可收取按新階梯計算的特惠金,符合市建局資格者更可獲安置市建局安置大廈。被業主迫遷的非住宅物業租戶原本不獲任何津貼,在新措施下,亦會獲得十一萬至七十萬元的營商特惠津貼。
市建局非執董麥美娟指政策實施多年,應該檢討,雖然措施會增加市建局財政負擔,但作為公營機構,應協助租戶改善環境。另外,財政預算案中宣布預留三億元讓私人住用或商住樓宇的業主以優惠費用參加「招標妥」,有關優惠費用是現行「招標妥」收取費用的百分之五至五十,優惠計劃將於今年第三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