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工時大縮水 僅61萬人受惠

研究近四年的工時政策方案終於出爐,預期的「標準工時」淪為「縮水版合約工時」,打工仔繼續「有開工冇收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通過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建議,立法規定僱主必須與月薪低於一萬一千元的員工訂立書面合約,包括訂明工時及超時補償條款,預料逾六十一萬名打工仔受惠,僅佔全港打工仔總數一成六,可望最快二○二○年底立法實施。不過,勞工界代表直斥工時政策是國際笑話,根本不足以解決打工仔長工時的問題,又批評現屆政府強推嚴重走樣的工時政策,令長工時合法化。

行會昨接納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建議,落實立法規管超時補償的四項建議(見表),包括將立法規定僱主必須與僱員訂立書面合約訂明工時及超時補償條款,並規定超時工資不少於一比一的協議工資率,或補假作償等。不過,政府同時劃線,規定只有低於一萬一千元「工資線」的基層僱員才適用於以上方案,預料全港三百八十萬名僱員中,只有約六十一萬人受惠,涉及約五億二千四百萬元額外工資支出。

擬三方平台定11行業工時指引

報告同時建議,成立僱主、僱員及政府的三方平台,擬定十一個行業的工時指引,除現時九個行業包括飲食、印刷、酒店及旅遊等,另加清潔服務及安老院舍的行業指引,並於合約工時實施後兩年後檢討,是否需要制訂標時立法。假設勞顧會明年中或之前完成討論,下半年修訂條例將交予立法會審議,料二○二○年底或二○二一年初實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表示,目前《僱傭條例》無規定要簽合約及訂立每周工時安排,形容今次是「起步點」,踏出重要積極一步。至於劃出工資線會否令受保障人數太少,蕭指根據統計處數字該工資線已涵蓋相當數目僱員,認為屬合適,他明白各界對標時的分歧甚大,但相信不需要一刀切。如何保障合約工時下僱員的利益,蕭稱可透過三方平台及傳媒監察僱主行為。

勞界:港工時政策是國際笑話

三名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及六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代表昨發出聯合聲明,強烈不滿政府拒絕回應勞工界訴求,強推嚴重走樣的工時政策。他們認為合約工時不能取代標準工時,行業指引亦無約束力,欠缺標準的合約工時只會令長工時狀況合法化,使僱員繼續承受長工時。勞方代表鄧家彪批評,全世界的工時政策均是立法規管工時,惟獨本港是立法規管僱傭合約,根本是國際笑話,又批評一萬一千元的界線形同虛設,無法保障一眾打工仔。

紡織及製衣業立法會議員鍾國斌歡迎政府的建議,認為作為起步點是合適的界線,相信商界可負擔。標委會主席梁智鴻認為,有關方案未必是終極方案,促請勞工界以求同存異的態度先接受合約工時方案,行出第一步,日後可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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