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將會按行會早前建議,向各級公務員劃一加薪多半個百分點作調整,即高至低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百分之一點八八至二點九四,而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政府會盡快將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薪酬趨勢調查報告上月出爐,倡高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一點三八、中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二點四四,低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一點八二,惹來各級公務員團體不滿。其後行會建議向各級劃一加薪多半個百分點作調整,故今次通過的調整幅度,分別是低層及中層公務員睇齊加薪百分之二點九四,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為百分之一點八八,但高層薪金級別內的任何一個薪點均不應低於六萬七千二百七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