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要租用迷你倉,全因香港「土地問題」。Eric是牛頭角迷你倉大火苦主之一,他一批珍藏模型及珍貴舊照片在大火中付之一炬,心痛不已,然而一年過去,Eric仍在繼續租用迷你倉,「始終要找地方存放物件」,否則或只能丟棄。不過,他亦發現新租用的迷你倉處所與原租用的迷你倉相比,明顯有改善,發生大火的舊址極為殘舊,而新倉則設有閉路電視等完善監察設備,相信業界在經歷災劫及當局加強規管後,迷你倉會汰弱留強。
Eric租用迷你倉存放物品已有十三年之久,他一直喜愛收藏模型及保留有紀念價值的照片,為免浪費住所空間及擔心收藏品容易受潮,因而將物品存放在迷你倉。然而,去年的迷你倉大火,卻令他損失慘重,他指當時大火主要燒毀迷你倉的三樓及四樓,其儲存倉雖在六樓,但因消防員射水灌救時,高溫令水蒸氣上升,導致他不少收藏品因高溫受潮損毀。
他坦言,得悉迷你倉發生大火時,已預計寄存物品全被燒毀,某些模型為絕版珍藏,亦有原作者親筆簽名,現今均毀於一旦,只有小量存放在膠箱內的物品未受波及。他亦有從事音樂界的朋友,將手寫稿及原聲帶放在該迷你倉內,但全部被燒毀,心血付諸流水。
迷你倉公司在災後為租戶遷出完好物品,並拍照核實,其後免費將物品遷至位於油塘的迷你倉,又免去三個月租金,他坦言他與不少租戶一樣,對於賠償感到不滿,但「在商言商」,燒毀物品的價值難以估計,迷你倉公司難以照價賠償。他笑言:「賠幾萬蚊就梗係開心啦,但其實好難去追究。」
Eric同意迷你倉應受法例監管,但規例不應矯枉過正,因法例太嚴苛或會掀起倒閉潮,最終是用家受苦。
他坦言,大火一年後,其新租用的迷你倉在規格上已有明顯改善,「發生大火的舊址極為殘舊,不但沒有空調、地板亦如爛地,現時則有閉路電視監察及較完善的設備」,相信受規管後能汰弱留強,良好管理的迷你倉能繼續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