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一年前發生迷你倉四級大火,奪去了兩名消防人員的寶貴生命,沉重的代價讓政府警醒迷你倉隱患處處,急急補鑊檢視及加強取締違規迷你倉,不過,包括消防等部門執法「歎慢板」,造就違規及違契迷你倉苟延殘喘,變種成為「走鬼迷你倉」,趕在被取締前繼續圖利。本報直擊發現,這類內籠窗口密封、消防設施封塵的「走鬼倉」開遍舊工廈區,並受惠於迷你倉倒閉潮,大推平價月租倉吸客,職員更「拍心口」保證一旦封倉,租客可取回物品而毋須罰款,實行「你有你打壓,我有我做法」,埋下重演迷你倉大火的流動炸彈。
本港迷你倉主要集中在九龍和新界區,自去年大火揭示迷你倉的火警危機後,消防處、地政總署及屋宇署才醒覺巡查全港迷你倉,向違規經營者發出通知書和修正命令,部分無法投放資源改善至合乎規格的迷你倉最終關門,業界統計約有兩成迷你倉「執笠」,令租戶對迷你倉的需求增加,造就一批舊工廈迷你倉可乘勢繼續違規及違契經營。
所謂的違契迷你倉,其位處工廈地契只可作「工業」而非「倉庫」用途。本報記者直擊荃灣沙咀道一幢廿多層高、地契只作「工業」用途的工廈,有經營者疑違反地契條款,一直租用該廈三層開設迷你倉,且以月租作招徠,以低市價一半租金吸客,卅呎儲存格月租僅六百四十元,四十呎月租八百四十元,比起聲稱合規格迷你倉,廿二呎儲存格月租高達一千一百多元,便宜一半。
記者以租客身份查詢,職員不諱言早已知悉該倉是違反地契經營,政府遲早封倉但不知何時,故與客戶只訂立一個月租約,每月續租,「我們都唔知道限期,不過遲早都會(收回),總之我會再提醒你」,又謂「政府已經出信要求我哋還原,唔還原就要釘契,總之一日未封,就會繼續月租,幾時到盡頭就要睇老闆決定」。該倉有數百個迷你格,逾九成半已租出,職員建議盡早承租,「再遲就冇位」、「剩番好少,約不足十個,卅呎只有兩個,四十呎只有一個。其實主要都係需求問題,好多倉因違反地契執笠,好多人都要搵倉搬,變相附近的倉位都爆滿。」
除違契外,該類迷你倉更疑違規。消防處規定,儲存格板間高度不可高於二點三五米,但職員教路可借助鐵板遮掩「偷雞」,「佢哋(消防)唔會開門檢查,所以有頂遮住都可以,博見唔到,但見到就會出(警告)信」;職員又說,迷你倉規定不可儲存易燃物品,倉門亦有貼出指示,「(外面)睇唔到就得,但當然你都唔好畀我見到,入面所有嘢都係你哋嘅」。
記者又發現儲存格均使用鋁質和金屬圍板,導熱性較高,遇火警會產生高溫,但職員說,迷你倉很少發生意外,有自動灑水裝置,每層又有滅火筒和消防喉轆,何況不時有消防巡查。
記者現場所見,灑水系統出現生銹現象,滅火筒被雜物遮住,消防喉轆滿布塵埃,走廊大量雜物,阻塞走火通道,似無人打理,一旦發生火警,隨時「焗住燒」。
本報得悉,與沙咀道舊工廈迷你倉同一經營模式的迷你倉遍及觀塘、新蒲崗、葵涌及深水埗等舊式工廈,可謂炸彈處處,而截至上月底,消防處向七百廿五間迷你倉發出逾四千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僅二百多張獲遵辦。本報曾致電沙咀道工廈迷你倉經營者,但電話接駁至留言。記者亦曾質詢地政總署現時共有多少間違契迷你倉,但至本報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記者林嘉諾、劉俊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