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訟費保護令申終審上訴 創建香港遭駁回

【本報訊】環保團體「創建香港」(Designing Hong Kong)三年前入稟高院,就城規會准許將中環海濱長廊一段休憩用地改為解放軍碼頭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獲原訟庭受理,但卻因訟費問題一直未開審。創建香港聲稱無力負擔城規會四百多萬元訟費,向原訟庭申請訟費保護令,希望即使敗訴,亦把要付給城規會的訟費封頂於一萬元。其申請先後被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駁回,它再以書面要求上訴庭,批准繼續向終審法院上訴,但上訴庭昨亦駁回此要求。

本案申請人Designing Hong Kong Limited的訟費保護令上訴,於今年二月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其後審閱申請人的書面申請,以及城規會和政府的回應後,昨決定不向申請人批出上訴許可。上訴庭表示,申請人一方力陳香港應當跟從英國案例,在考慮頒發訟費保護令時,毋須團體提供其負責人的財力證據;不過,上訴庭指已在二月的判決中,詳細舉出港英兩地情況分別,以及不批保護令的原因。上訴庭認為創建香港提出的論點,未達致合理可供爭議的標準,故決定不批出上訴許可。

須向城規會支付10萬訟費

雖然拒批許可,但上訴庭指本案是香港首次全面討論訟費保護令的法律原則,創建香港的律師團隊今次都是義務上陣,上訴庭因此決定,創建香港毋須支付城規會在原訟庭和上訴庭聆訊的訟費,但它在兩次敗訴後,仍決定申請許可上訴終院,它需就今次書面申請向城規會支付訟費十萬元。

案件編號:CACV 1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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