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特區政府昨日宣告,新橋區近大興街叉巷一幅約三十平方米的土地,因臨時批租期屆滿失效。
該幅土地於一九五三年批出,時隔近六十四年。當年的土地批租期為五十年,已於二○○三年屆滿。當局發現,該幅土地自批給後從未被利用,工務局亦沒有向該幅土地發出任何工程准照的紀錄,依法仍屬臨時批給,不能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