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男車載炸藥自首 黃大仙警署大疏散

情變男報復女友被追查,駕車載炸藥到警署自首釀大疏散。九十後青年不堪分手打擊,因愛成恨涉嫌刮花女友座駕兼損壞煞車掣,更與友人密謀炮製「土彈」報復,在買好物料試製期間,他獲悉警方追查刑毀案,於是在周一深夜駕私家車到黃大仙警署自首,他被盤問時突爆出車尾箱藏有炸藥,警方大為緊張,即時疏散警署內人員和附近車輛,爆炸品處理課在車上檢獲懷疑製炸藥原料,但無引爆裝置及爆炸危險。該青年被暫控以刑毀和「製造炸藥」罪名,今日提堂。重案組昨晨再拘捕其友人,相信案件不涉恐襲。

被捕男子姓施(廿三歲)及其姓江(卅歲)友人,施報稱任職裝修工人,江則報稱為地盤工人。施男與父母及胞弟一家四口居於屯門彩暉花園。他中學時是運動健將,曾多次代表學校參加校際田徑比賽,球技亦非常了得,曾在班際比賽上大演「帽子戲法」。

箍煲不成 疑兩次刑毀女伴車

據悉,施與女友情海翻波,數月前女方提出分手,他苦苦哀求復合,對方堅決拒絕,雙方發生多次激烈爭吵,最後不歡而散。及後,其女友於今年四月九日及五月卅一日,先後發現座駕遭人惡意破壞,包括車身遭刮花、車上裝飾品被打爛,而制動系統亦被人做手腳,懷疑與前度有關,恐防行動升級於是報警。

自製炸彈失敗 原料放車尾箱

警方展開調查,懷疑案件與施有關,聯絡他助查。至本周一晚上,施駕駛自己的私家車前往黃大仙警署自首,將座駕停泊在警署停車場訪客區。至周二凌晨一時許,探員經警誡後準備盤問男子。有人聲稱與女友有感情糾紛,分手後有所不滿,更打算製造一個裝置,造成「煙火爆炸」的效果嚇舊愛,有關物料仍存放其車尾箱。探員聞訊大驚,通知上峰及採取應急措施,封鎖施男座駕,疏散警署當值人員及停泊於附近的警車。

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穿上全套防爆裝備,用儀器檢查後打開私家車車尾箱,在內發現小量疑製造炸藥的化學物品,但無引爆和啟動裝置,並無即時爆炸危險,警方調查至天亮始將現場解封,並將化學物品檢走化驗。鑑於案情嚴重,案件轉交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據悉,有人與友人夾計及獲指導,根據網上流傳的「配方」,自行購置化學材料,企圖製成「煙火爆炸」嚇唬女事主,但研製引爆裝置卻未能成功,故將炸藥物料存放在座駕車尾箱內,警方重案組以涉嫌「製造炸藥」拘捕其姓江友人,並檢走其電腦及手機調查。

警方發言人證實,警方於六月五日拘捕一名姓施男子,涉嫌與兩宗早前發生的刑事毀壞案件有關。調查期間發現他管有炸藥,經查後於昨晨拘捕一名姓江男子,涉嫌「製造炸藥」。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事件涉及感情糾紛,現階段未有任何資料顯示與恐怖襲擊有關。該名姓施男子已被落案暫控兩項「刑事毀壞」及一項「製造炸藥」,六月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江則仍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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