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黎公好狗衰過葉公好龍

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出席六四燭光晚會時,公然用粗口辱罵在場正常採訪的本報記者,左一句「我影×咗你張相」,右一句「我實搞你」,不僅有損害新聞自由及恐嚇之嫌,更將他本人的「質地」暴露無遺。

當年參與民運的學生追求民主自由,而民主自由的要義,新聞自由正是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一七七六年的《弗吉尼亞權利法案》明明白白寫道:「新聞自由是一切政治自由的基石,任何一個民主政權都絕不應妨礙這種自由」;一七八○年的《麻薩諸塞憲法》亦指出,「新聞自由對於保障一個國家其他自由而言必不可少」。漢奸黎身為美國人──或至少是美國人養的,對於祖家的重要開國文獻,豈能不認真研讀一下?

當然了,夏蟲不可語冰,漢奸黎平日侃侃而談新聞自由、輿論監督,等到自己成為被監督對象,立即變臉「發爛渣」,除了涉嫌恐嚇本報記者,其住所連續不斷被抗議團體包圍示威,對於反對聲音,漢奸黎的反應並不是「誓死捍衞說話的權利」,而是把反對者告將官去,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民運英靈被這種人悼念,被這種人消費賺取光環,泉下有知當作何感想?

俗語說得好,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漢奸黎素有「狗仔隊之父」之稱,把扒糞的報道手法帶入香港傳媒,不知多少人被淫媒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本該預計總有一日自己亦會被「貼身招呼」,更何況本報記者當日連近距離拍攝也沒有,是地地道道的正常採訪,連這樣也容不下,「黎公好狗」比「葉公好龍」更加不堪!上帝要人滅亡,必先使其瘋狂。有人眼見黑金官司纏身,策動違法佔街落鑊在即,自知「大限將至」而失控發飆,一點也不稀奇。或許天主「清理門戶」的行動,為時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