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 警方:藍衣人磚掟警員腳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十名被捕男子涉掟磚和毀壞警車,遭控以暴動及刑事毀壞等共十四罪案,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首名作供的警司指有穿藍色衞衣、衣上寫有「本土」字眼的人群和警方爆發連場衝突。當警方防線推進至山東街時,更遭大批人士掟磚,警司直言警員生命受威脅。另一女高級督察稱,人群專選擇持圓盾、下半身未有保護的警員,持磚掟他們的腳,多名警員因此受傷。

案發時是西九龍機動部隊警司的莫慶榮供稱,警方於去年農曆新年前收到消息,指無牌小販或在旺角擺賣,並得社運人士支持,遂調派警員到旺角戒備。在去年年初一(二月八日)晚,約近二百人佔據部分砵蘭街路段「撐小販」,當中有人穿着印有「本土」的衞衣並戴上口罩。警方呼籲人群返回行人路,惟人群開始情緒激動,向警員掟玻璃樽,雙方發生衝撞。

有人號令衝擊警方防線

至初二凌晨一時半,警方再與「藍衫人」爆發衝突。人群手持自製盾牌,並有人發號施令:「 3 ,2,1,衝」,衝向警方防線。雙方混戰,警員施放胡椒噴霧,人群則開始掟磚;莫亦看到有人在警方防線前,傾倒類似易燃物落地。該次衝突後,人群走向亞皆老街。至凌晨四時,警方防線推進至山東街,但遭人群掟大量磚頭,為顧及警員安全,遂撤退。

女高級督察吳倩儂則供稱,當時山東街和西洋菜南街約集結一百五十人,他們掟磚,並有人搖動路牌至倒下,另有人燃燒雜物。吳又指,起初有四、五人揀選持圓盾的警員,瞄準他們的腳掟磚,很多警員因此受傷;此舉引來更多人群倣效,警方未能守住防線後退,遭人群追趕,期間多名警員相繼倒地,並「無乜意識」。莫和吳在此衝突中亦受傷。現時受審的有九名男被告,分別是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十七歲至七十歲),涉及暴動、襲警、襲擊和刑毀等共十四罪。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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