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越南人蛇 港兄弟認罪候懲

【本報訊】警方去年八月在元朗山貝河進行打擊偷運人蛇行動,其中涉案的四名港男被捕,被指涉嫌協助販運多名越南人蛇來港,並有「專車」接載人蛇往西鐵站。四人事後被控串謀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等多項控罪,其中屬親兄弟的兩港男承認該罪,收押候判;餘下兩男子則不認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四名被告依次是譚文彪(又名譚劍雄,五十八歲)、胡銘雄(卅二歲)、陳惟恆(四十三歲)及譚釗明(五十五歲),均由囚車押往法庭應訊。四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屬親兄弟的第一及第四被告先行認此罪及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第四被告另再承認一項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兩人收押至下月十二日待求情後始判刑。

另兩被告不認同一控罪

餘下的第二及三被告則不認上述的販運人蛇罪,第三被告承認醉駕及超載罪,但否認危險駕駛及沒有第三保罪;第二被告則否認沒有就汽車引擎改動而通知運輸署署長罪。

控方案情指,首被告在警誡下稱「阿恆打畀我,叫我用車由山貝村碼頭車五個人去元朗西鐵站,收番五百蚊一個頭咋」。他其後在錄影會面中稱,是依一名女蛇頭「阿恩」要求,接載從內地而來的人蛇,當日因運送人蛇的船擱淺,他與弟弟(第四被告)以舢舨前往接載,他會收取每人頭五百元。第四被告警誡下亦稱收報酬駕船「偷運人蛇兩次」。另外有關舢舨上並沒有配備防火、救生設備及夜間航行燈。

案件編號:DCCC 105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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