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增徵調保安部隊員

【本報訊】澳門保安司司長昨日發出批示,警察總局增加徵調保安部隊人員,由過去的三十四人增至八十人,過去只徵調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人員,今次首次徵調消防局和海關人員,主要配合民防及協調中心的需要。

首次徵調消防及海關

今次徵調的人員,有治安警察局人員的三名警務總長或副警務總長,十名警司/副警司,三十二名警員至警長級人員;刑事偵查人員有七名督察或副督察,十四名首席偵查員或一等及二等偵查員;消防局人員有一名消防總長或副消防總長,一名一等消防區長或副一等消防區長,五名消防員至區長級人員;海關人員有一名關務總長或副關務總長,一名關務監督或副關務監督,五名關務督察級人員。

另外,警察總局在上個月重組,新增一名局長助理,輔助局長和主管民防及協調中心。新的架構下,警察總局有一名局長、三名助理,附屬單位將由現時的六個增加至七個,人員編制增加至四十五人。新增設的民防及協調中心,負責執行部分原屬保安協調辦公室有關協調及民防領域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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